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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1 .基本组织结构与相应职责
( 1 )协调中心
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召开例会 , 确定组织工作方向和其他重大决议。包括协调中心成员在内的所有灵山慈善义工都应该参与灵山慈善的具体工作。除负责常务的协调中心外 , 根据工作分类 , 设立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 , 制定相关的工作细则 , 作为本工作组的基本操作规范。
( 2 )家访组
对受助者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裁定,落实各受助者资金的发放;引导受助者对资助方的回信工作等。
( 3 )资料组
负责邮件查阅 , 回复 , 资料整理 , 跟进等工作 ;
( 4 )技术组
负责网站资料上传 , 更新 , 论坛管理等 ;
( 5 )宣传组
负责网站宣传和论坛管理;
( 6 )监督组
负责定期回顾工作 , 提出意见并起草对外公布。
2 .任期与改选
协调中心的志愿工作人员和各工作组的负责人的正常任期均为一年。任期满后根据共同确认的原则进行改选。
3 .责任制度与退出机制
全体义工人员须认可灵山慈善章程及内部工作守则,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协调中心和各工作组的具体事务均实行责任人负责制。
志愿者应该在自己能力 / 时间 / 精力许可下接受任务,已有明确分工的成员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暂时或长期从灵山慈善的志愿行动中退出,应在七天之前提出,以便协调中心和相关工作组负责人作好相应的应对安排。因突然性的原因而不能从事志愿工作或不能及时完成工作时,应履行推出手续,并在原有内部成员中落实好临时的岗位替代人,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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